6月18日上午,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与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在市政府礼堂举行了《烟台市零碳公共机构建设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杨恒坤出席见证签约仪式,烟台市发改委、烟台市商务局相关领导出席见证签约仪式。
杨总出席签约仪式
依据协议,国家电投山东分公司与东方能源将在烟台成立合资公司开展零碳公共机构建设业务,3年内计划投资不少于 8.5 亿元,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完成烟台市公共机构综合能效提升面积不少于300万平方米,实现清洁电能替代不少于6000万kWh,减少标准煤消耗2.2万吨、二氧化碳排放6万吨以上。
合作方代表合影
本次合作协议是各方实践“碳达峰、碳中和”国家能源战略的具体行动,也为烟台市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提供了方向和方案。
东方能源自2016年成立以来专注公共机构综合能源服务,是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在国内率先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创新模式向公共机构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先后参与相关领域国家标准编制7项,累计实施烟台区域内公共机构节能项目20余个,服务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累计投资近亿元。年节约标准煤超过8000吨,减排二氧化碳超过2.1万吨。
同时,6月16日,东方能源与国家电投山东分公司联合中标《烟台市福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能源服务》项目。项目由双方联合投资、建设、运营福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智慧能源系统,涵盖冷热智能能源站、病房生活热水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电动汽车充电桩以及综合智慧能源管控中心。项目能源服务期15年,合同期累计综合能源服务费约2200万元。